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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 章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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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站著那個夏目尋覓許久的黑色水手服妖怪。

“你不是玲子。”

黑色水手服妖怪說的很篤定,並不像許多個把夏目認錯為玲子外婆的妖怪友人一樣,她的音調沒有什麽起伏,有一種了然的冷淡。

“還給我。”

她的聲音像是有誘惑人心的魔力,淺野幸聽著她的話楞楞地把鈴鐺遞了上去。銹跡斑斑的鈴鐺在她手裏炸開了比剛才更盛的銀白色光芒,能夠看見絲絲縷縷的光線包圍著它,那些代表歲月痕跡的銹斑竟然肉眼可見地褪去,展現出它最初的美麗來。

“叮————”

鈴鐺的聲音像潮水般褪去,夏目和淺野幸才從楞神中緩了過來。

“現在是什麽年代了?”

“現在是昭和之後的平成,馬上就要踏入令和了。”

“原來...又過去了近百年,怪不得玲子已經不在了,人類的生命真是好短暫啊。”她攥緊了手中的鈴鐺,繼續說:“我只是睡了一覺,玲子的孫子都這麽大了。”

夏目想起夢境裏的那句話,問道:“前輩,不知道您和外婆有什麽過往,但今天我夢見外婆對您說‘等到稚山的雪化去的時候,這個世界永遠不會再忘記你’,這是什麽意思?”

黑色水手服妖怪搖了搖頭,有些懷念地說:“我沒有等到稚山的雪化去。”她頓了頓,繼續說:“那個冬天裏,我就陷入了沈眠。”

那句話終究沒有等到答案,隨著夏目玲子的逝去掩埋在了時間裏。

“這樣啊......”

“餵!玲子的後代。”她轉身走入森林,聲音飄散在空中:“活了太久,太寂寞了,要是沒有人記得我,那就太悲慘了一點。”

“記住我的名字。”

“【時】。”

遺忘之時(二)

透過清亮的月光,夏目翻出外婆的友人帳,綠色的封皮上染上了歲月的痕跡,角角落落有些破損,中間是用毛筆寫的”友人帳”三個大字,像是一時興起的手筆,寫不盡瀟灑和隨意。

快速地翻閱著這本小冊子,每一頁上都是一個名字,都是一段故事,是外婆玲子留在這個世界上最後的秘密。

突然夏目停止了翻動的動作,手指摩挲著紙張,看著這一頁上的名字有點楞神。

“【時】 【玲子】。”旁邊有一朵小小的花,模糊的有些看不清了,可能是什麽液體滴上去導致它暈染了開來。這一頁的折痕很重,像是被翻閱過很多次一樣,也是唯一同時寫有兩個人的名字的書頁。

夏目想起臨睡前和貓咪老師的對話。

“【時】?不知道。”

斑懶懶地翻了一個身,嘀嘀咕咕地說:“這種活了這麽久的大妖怪,基本上只存在在傳說中啦,怎麽可能會在友人帳上。”

“活了這樣成百上千年,未免也太寂寞了些。”

“別說像人類這樣生命只有一點點的生物。”斑舉起自己毛茸茸的爪子,比出一個很窄的距離,繼續說道:“就算是像我這樣的大妖怪,在他下一次蘇醒的時候也不一定還活在這個世界上。”

夏目躺回榻榻米上,輾轉反側,最後掏出手機給淺野幸發了一條信息:小幸,我還是想解開外婆和【時】的秘密,明天去八原森林,你要來嗎?

發送成功後,頁面停留在兩人之前的聊天記錄上。

“對於【時】前輩來說,同代的人不斷逝去,新的生命不斷誕生卻無比陌生,這種感覺就好像被世界孤立了一樣。”

“是時間對他的惡作劇,讓周遭不斷地忘記他,不斷建立新的羈絆,又殘忍地破開。”

淺野幸穿著一條牛仔的背帶裙,紮了一個最近很流行的丸子頭,蓬松的發絲小有心機地炸開來,襯托出少女的青春朝氣。

“餵————【時】前輩,您在嗎?”

兩人在森林裏漫無目的的尋找,卻突然聽見時的聲音:“怎麽了?看在玲子的份上,我不計較你們打擾了我睡午覺。”

聲音從樹上傳來,擡頭一看,時正坐在樹幹上,瑩白的腿一晃一晃,像是天真無邪的孩童一樣,眼角還帶著打呵欠流出的淚珠。

“您見過這個嗎?”夏目舉起友人帳向時示意,“這裏有您和外婆的名字。我猜測,如果我替外婆歸還了您的名字,那個秘密就可以解開了。”

“不要。”

時拒絕得非常幹脆,她從樹上跳下來,“對於我來說,人類朋友只不過是一段很小很小的插曲罷了,我已經不好奇了,所以沒有必要。”

“如果您真的不在乎了,就不會把這個鈴鐺一直留在身上,也不會一直用靈力維持它保持原來的樣子了。”淺野幸站在旁邊一直沒有吱聲,現在冷不丁來了一句卻直戳心扉。

“......”

“怎麽弄?”時煩躁地抓了抓頭發。

“護吾之人,顯其名,還汝之名。”

夏目扯下那一頁,雙手合十,含著它,念出這句神秘的咒語,周邊的一切瞬間停滯了,仿佛都漂浮在空中,他亞麻色的頭發飛舞起來,低垂著眼,無盡溫柔,隨著輕輕一吐,紙上的字像是有生命一樣飛了出來沖向時。

夏目抓緊了淺野幸的手腕,白光乍現,進入到了時和外婆玲子的回憶中。

【時】視角

我叫時。

一只活了很久很久的妖怪。

我默默註視著人類從渾身長滿長毛的猴子,變成喜歡穿各種各樣的遮羞的衣物的人,雖然對於我來說,他們只是變成了高級一點的猴子而已,還是一樣脆弱得眨個眼的功夫就變成一堆白骨。

我躍上樹梢,擺了一個舒服的睡姿,就像一棵樹、一朵花一樣呼吸,融入自然中。

在數不盡的時間裏,沈眠是唯一抵禦無聊和寂寞的工具,我也遵從著這句身體所受的詛咒,在清醒和休眠中浮浮沈沈,每次醒來人類總會給我帶來不一樣的驚喜,給我無聊的生活添加一點點小小的樂趣。唯一不滿的就是,之前相識的人類早就墳頭草幾丈了,嘖,這個世界又沒有人認識我了。

“歲月為百代之過客,逝去之年亦為旅人也。於舟楫上過生涯,或執馬鞭而終其一生之人,日日生活皆為旅行。”【1】

迷迷糊糊間我聽見了人類的細語,翻了個身,卻忘記了自己還在樹上酣睡。

失重的感覺包圍著我,不過我是妖怪嘛,反正也摔不死。

“小心!”

意料之外沒有重重地砸到地面,我被一雙溫暖的手托著,和他一起因為慣性摔倒在地上。

那個人有一雙很好看的眼睛,琥珀色的,好像盛滿了甜甜的蜂蜜。

嗯...勉強承認一下人類在我沈眠的時間裏進化的還不錯嘛。

他的聲音很好聽,不緊不慢念出我聽不懂的文字,總能引得滿堂喝彩。我突然對人類的文字產生了興趣,便纏著他要學。

他也好脾氣地耐心教我,可這毛筆墨水在我手裏總沒有他自如,在他娟秀的字跡旁邊,我的筆墨像是小孩子一時興起的塗鴉。

我喜歡逛人類的集市,因為大多數人都看不見妖怪,我便肆意地試試這件衣服,嘗嘗那個小吃,他就在我身後給我收拾爛攤子。

當我試了一件火紅色的、艷麗得逼人的人類服飾的時候,他執拗地買下來送給我,我便一直穿著它,感覺像是一只隨時要開屏的紅色孔雀。

我陪了他很久,但也只是對於他來說的“很久”。

原本烏黑的長發漸漸變白,那雙琥珀色的眼睛雖然依舊有神,卻掩不住疲態。

他終究是變成了白骨。

我仍然穿著那一身火紅色的衣服,在他墓邊睡去,聽著溪流潺動的聲音,我突然有點難過,這個世界上又沒有人記得我了。

下一次醒來的時候,沒有人記得我,我也不會再記得他。

挺好的。

【夏目玲子】視角

第一次見到時,是在森林裏的一條小溪邊,時穿著火紅色的衣服,像是待嫁的新婦一般,她背對著夏目玲子,長發披散在身後,靜靜看著湖裏的倒影。

在這種森林深處穿著不符合環境的盛裝,十有八九是什麽年紀很大的老妖怪,還一般有著悲慘的過往。

大概是註視的目光引起時的警惕,她一轉身就看到了穿著短袖水手服和半裙的夏目玲子,亞麻色的中長發披散在肩上,還有幾根發絲不聽話地豎了起來。

“人類?看得見我?”

夏目玲子坦蕩地走了過去,沒有一絲害怕,笑瞇瞇地說:“看得見哦。你是誰?是什麽很厲害的大妖怪嗎?”她彎下腰向時伸出手,說道:“要不要和我決鬥?輸了就把名字給我。”

上衣不是很長,隱隱約約地露出少女纖細的腰肢,時蹙了蹙眉,伸手拉了拉玲子的上衣遮住那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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